作者 :
高湘畇
公告分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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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函
受文者:新北市立蘆洲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7月11日
函受文者:新北市立蘆洲國民中學
發文字號:新北府人考字第112131883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
主旨:銓敘部函以,公務員服務法第15條規定「同意」、「備查」之適用情形,請依該部112年7月7日部法一字第11255919391號令規定辦理一案,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2年7月7日部法一字第1125591939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