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游婕妤
公告分類 :
註冊組_獎助學金
<113-2獎助學金快訊part 3>
一、申請資格
1.因家庭經濟突逢變故而影響就學中之學生。
2.限急難變故發生日起六個月內進行申請,且同一項目於其變故發生之六個月內以濟助一次為原則。
3.當年度已領有政府或其他單位補助者請於轉介申請書註明。
※轉介申請書請導師至註冊組領取,由學生填寫基本資料後,請導師協助送至輔導組完成轉介單位申請。
二、申請資料
1.轉介申請表。
2.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影本(需有記事欄)。
3.當年度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全戶最新年度國稅局所得資料及財產清冊資料清單。
4.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
5.身障手冊或重大傷病卡。(若無則免)
6.重大事故證明資料:如疾病診斷書、死亡證明、醫療或喪葬費用收據影本、重大災害證明等。(若無則免)
三、校內收件期限
急難變故發生日起六個月內。
*請符合申請同學於期限內備妥資料向註冊組申請辦理。
*若導師認為有符合資格的學生,且該生有意願者,可協助學生提出申請,有疑問請洽註冊組(分機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