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劉軒寧
公告分類 :
最新消息
本校教師(含退休教師)欲申請本土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證書,請備妥相關資料於114年6月20日前找教學組。
申請對象:本校通過教育部、成功大學、客家委員會辦理之閩南語、客語語文能力認證且取得中高級(含)以上合格證書,且有意願擔任教學支援工作人員之現職教師(含退休教師)。
請備妥下列申請文件,找軒寧完成初核後,將以學校名義送出文件。
1.教師證(影本)。
2.認證合格證書(影本)。
3.在職證明書(正本)或退休審定函(影本)。
4.回郵信封(A4規格,貼足限掛郵資4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