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陳家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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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函
受文者:新北市立蘆洲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5年3月6日
發文字號:新北教人字第1150401776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請至附件下載區 https://doc2-attach.ntpc.gov.tw/ntpc_sodatt/ 下載檔案,驗證碼:000Z2W4TC)
主旨:函轉教育部修正發布「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4條、第5條、第8條條文,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115年2月13日臺教人(三)字第1154200084D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