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公告】檢送「『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違法(規)赴陸建議懲處原則及違規赴港澳建議懲處原則』相關事項Q&A」

作者 : 陳家瑜 公告分類 : 最新消息,人事公告
新北市政府 書函
受文者:新北市立蘆洲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5年3月25日
發文字號:新北府人考字第1150558057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主旨(0558057_發文附件-違法赴陸及赴港澳建議懲處原則相關事項QA.pdf)
主旨:檢送「『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違法(規)赴陸建議懲處原則』及『行政院與所屬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違規赴港澳建議懲處原則』相關事項Q&A」1份,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5年3月16日總處培字第1150012310號書函辦理。
二、請各機關(構)學校加強宣導,自115年7月1日起,如有違法(規)赴大陸地區或港澳,依行政院訂定之建議懲處原則辦理(本府114年12月12日北府人字第1142523654號函諒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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