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陳家瑜
新北市政府 函
受文者:新北市立蘆洲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5年4月8日
發文字號:新北府人力字第1150609358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0609358_總處函.pdf)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提列公務人員相關考試職缺改進措施」及「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提列公務人員考試職缺獎勵措施」,自115年3月31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5年3月31日總處培字第1153024365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