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提醒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函有關課堂使用影視作品採用正版授權來源案

作者 : 陳東義 公告分類 : 最新消息
  • 依據國教署115年7月7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50063678A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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