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 | 執掌 |
主任 |
〈1〉請購〈修〉案件之審核。 〈2〉100萬以上工程、財物、勞務案之監辦〈含監標及監驗〉。 〈3〉傳票、憑單之複核。 〈4〉原始憑證、合約、驗收結算證明書之複核。 〈5〉會計月報及決算之審核。 〈6〉籌編預算〈含追加減〉及審核分配預算。 〈7〉辦理經費保留。 〈8〉擬辦公函之審核。 〈9〉內部審核相關記錄之複核。 〈10〉其他單位會稿、協調及法令規章之研究。 〈11〉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
佐理員 |
〈1〉負責各項收支帳目之簽證及控制〈含預算書之審核〉。 〈2〉100萬以下工程、財物、勞務採購案之監驗。 〈3〉原始憑證〈含附件〉之初核。 〈4〉下年度預算及分配表之編製及校對。 〈5〉負責財產、零用金、定期及不定期盤點之監盤。 〈6〉負責會計室之公文收發、擬辦、會稿。 〈7〉負責年終經費流用申請表之填報及帳簿之整理裝訂。 〈8〉主辦公差或請假時之職務代理。 〈9〉負責送會計月報及各類表報。 〈10〉負責簽開付款憑單及傳票。 〈11〉負責整理當月份憑證並送審計室。 〈12〉負責編印每月報表。 〈13〉100萬以下工程、財物、勞務採購案之監標〈含投標須知及合約之審核〉。 〈14〉編製半年報及年度決算。 〈15〉追加減預算及分配表之編製。 〈16〉經費保留之填報、協辦。 〈17〉負責每月財產帳之編製及核對。 〈18〉內部審核書面審核報告之擬編。 〈19〉其他交辦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