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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立蘆洲國民中學校園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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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公告】教育部函以,未滿3個月之代理教師擬採計職前曾任代理教師年資,請依規定比照專任教師提敘薪級一案

公告分類 : 最新消息,人事公告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函
受文者:新北市立蘆洲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5年7月27日
發文字號:新北教人字第1151415137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段(1415137_1150708-教育部函.pdf)
主旨:教育部函以,未滿3個月之代理教師擬採計職前曾任代理教師年資,請依規定比照專任教師提敘薪級一案,請查照。
說明:依教育部115年7月8日臺教授國字第1156001939號函辦理,併同檢附原函影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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