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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爆竹煙火施放專區新修正於115年9月1日起生效,請協助宣導爆竹煙火安全事宜

公告分類 : 最新消息

本市爆竹煙火施放專區新修正於115年9月1日起生效,請協助宣導爆竹煙火安全事宜

  1. 本市爆竹煙火施放專區修正於旨揭日期起生效,詳情請參考本府消防局網站首頁/公告事項。
  2. 本市不得於每日下午10時至次日上午6時施放一般爆竹煙火之升空類及飛行類(如沖天炮、小高空等)。
  3. 倘發現非法製造、儲存、販賣或施放爆竹煙火之情事,請撥打119,俾利消防局派員前往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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